一、 學生練琴須遵守琴房各項規定,進入琴房前應先于琴房管理教師處登記并領取鑰匙。
二、 服從琴房管理教師的安排,進入指定的琴房練琴。
三、 練習過程中不得擾亂正常的琴房管理秩序,不得頂撞琴房管理教師,非幼師學院學生禁止進入琴房。
四、 每間琴房只能允許一名學生練習,禁止一名以上的學生同時聚集在同一間琴房內。
五、 獨立琴房為幼師學院重要的實驗實訓場所,嚴禁學生帶領無關人員進入琴房。
六、 學生進入琴房后,應先檢查琴房內的相關資產(鋼琴、琴凳、電源、窗戶、墻壁及門)是否完好,發現損壞應立即向管理教師報告,如不及時反映,責任由當次進入琴房者承擔,并予以處罰。
七、 學生在練琴過程中,應保持琴房衛生,愛護琴房設施設備,禁止在琴房內飲食、吸煙,禁止在鋼琴上放置除樂譜和書籍以外的物品。
八、 學生練琴過程中,禁止遮擋琴房門上的小窗口。
九、 禁止將琴房鑰匙轉借他人,一經發現,將按學校規章制度嚴厲處罰。
十、 學生在練習結束后,應對自己所使用的琴房進行打掃,將琴凳和鍵盤苫布歸位,關窗、關燈,并經管理教師檢查確認后,方可簽字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