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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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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銀川能源學院師資培養管理辦法》(銀能校〔2021〕232號)要求,為全面加強我校內涵建設,提升教育教學水平和應用型人才培養質量,打造高素質人才教師隊伍。學校決定組織選派教師赴福州大學訪學,具體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派名額及訪學時間
(一)選派名額:3名
(二)訪學時間:2024年9月-2025年1月或6月
二、申報條件
(一)忠誠學校、政治素質過硬、師德師風高尚、熱愛教育事業、教學能力突出,校齡在3年(含3年)以上的在職教師,且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申請訪學的專業必須與所從事崗位專業相符合,同時選派參加訪學人員應在保障正常教學、科研、管理等各項工作秩序的基礎上,堅持統籌兼顧、按需選派、注重實效的原則,有計劃、有組織地實施。
(三)申報者年齡不超過45周歲,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能夠完成學校安排的訪學計劃和任務。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選派:
1.不服從工作分配或未完成單位布置的工作任務;
2.近3年有受黨紀政紀處分、被通報批評者;
3.近2年發生過教學事故者;
4.其他訪學、學歷提升等研學回校服務期未滿者;
三、申報流程
(一)個人申報(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4日):教師提交個人訪學計劃申請書,各單位按限額組織教師申報并遴選,報送申請材料。
(二)學院推薦(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20日):學院審核確定推薦人選并將其材料報送人事處師資科(行政樓210室)。
(三)學校公示(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6日):人事處審核推薦材料,確定推薦人選名單后報學校,經學校研究確定人選名單并在全校范圍內公示不少于3個工作日。
四、相關要求
(一)各單位要把教師外出訪學作為加強師資培養的重要內容來抓,精心組織,結合學科專業發展需要和教學科研工作實際,選拔符合條件的教師。
(二)選派外出訪學的教師,按各時間節點及時提交相關材料并匯報個人訪學情況;各單位要切實履行監督職責,注重過程管理。
(三)訪學結束后,需在學院范圍內開展訪學交流活動。
(四)請各單位于2024年6月20日前完成遴選推薦,并將以下材料報送人事處師資科(行政樓210室),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人事處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