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到證》改派和丟失怎么辦?
日期:201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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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證》遺失了如何補辦?
畢業生對《報到證》要妥善保管,不論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毀的報到證一律作廢。畢業生如遺失《報到證》,須登報申明,格式為:"times;"times;是"times;"times;學校"times;"times;年"times;"times;專業畢業生,派往"times;"times;單位《報到證》遺失,證號"times;"times;,現申明作廢,并填寫遺失申請表,填寫好《寧夏回族自治區普通大中專學校畢業生"lt;報到證"gt;遺失補辦申請表》至自治區政務大廳教育廳窗口補辦。補辦時間僅限于畢業后兩年之內。
《報到證》如何改派
改派是指《報到證》已簽發,在規定期限(自派遣之日起2年)內落實就業單位或在改派期內因特殊情況與原接收單位解除就業協議,與新接收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由自治區教育廳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辦理改派手續。
需要辦理《報到證》改派手續的畢業生,請持《就業協議書》或改派申請表與原先派遣的《報到證》原件,到自治區政務服務中心教育廳窗口自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