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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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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實施人才強區工程助推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大力實施人才強區工程,助推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現提出如下意見。
?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決策部署,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堅持問題導向,堅持市場主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實行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向用人主體放權、為人才松綁,大力培養本土人才,積極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專門人才,用好用活各類人才,努力打造更有吸引力的西部人才高地,為實現經濟繁榮、民族團結、環境優美、人民富裕,與全國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會奮斗目標,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
? (二)目標任務。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以創新型科技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雙創"人才為重點,突出抓體制機制改革,抓政治引領、政治吸納,抓人才作用發揮,抓統籌協調、部門協作、上下聯動,謀劃實施一系列補齊短板、激發活力的重大人才政策、重大人才項目和重大人才體制機制改革,以改革紅利釋放人才紅利、用人才活力激發創新動力,推動我區人才總量不斷增加、人才結構不斷優化、人才素質不斷提高、人才貢獻率不斷提升。通過努力,未來5年,力爭實現"九個一"目標:新培養1000名以上高層次人才,新引進1000名以上高層次人才,新培養1000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培養"雙創"人才達到10萬名以上,培養高技能人才達到10萬名以上,建成100個左右科技創新平臺,打造100個左右在西部地區具有比較優勢的"人才小高地",實施10個重點優勢產業人才支持計劃。通過培養引進壯大人才隊伍,實現全區人才總量接近100萬人的目標。
? ?二、加強培養引進,實現擴容增量
? (三)千名高層次人才培養計劃。用5年時間,新培養造就1000名以上高層次人才。由自治區人才專項資金支持,深化實施院士后備人才和領軍人才培養工程,新培養100名以上具有國內一流水平的領軍人才;加大青年拔尖人才培養力度,每年選拔100名左右45周歲以下、學術技術水平區內領先的青年人才,連續5年,每人每年資助6—10萬元資金,力爭培養一批國家和自治區級學術技術帶頭人;加大青年后備人才培養力度,每年選拔100名左右35周歲以下、有發展潛力的青年人才,連續5年,每人每年資助3—5萬元資金,培養儲備一大批后備骨干人才;加大省際、校地(校企)人才合作培養力度,每年選送100名左右本土中青年人才,到中央和發達地區對口單位訪學研修,培養一批專業緊缺人才;加強科研、產業、金融、哲學社科、文化藝術和新聞出版等領域專業人才培養力度,用3—5年時間培養100—200名高層次人才。鼓勵支持企事業單位選送中青年人才,到專業對口的國家級科研院所或重點高校等深造,自治區人才專項資金按每人每年3萬元左右給予經費補助。鼓勵支持各類人才攻讀國民教育系列的全日制碩士、博士學位,學習期間工資及其他待遇不變,取得學歷學位后由單位全額報銷學費,須在原單位服務不少于8年,未滿服務期限的,按照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span>
? (四)千名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用5年時間,新引進具有全日制博士學歷學位或副高級職稱以上高層次人才1000名以上。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加大"青年千人計劃"引進力度,爭取入選國家"千人計劃"專家取得突破。聚焦發展,創新引才政策,實施優秀博士研究生預引進計劃,鼓勵企事業單位與"雙一流大學"在讀博士研究生簽訂預引進協議,自治區人才專項資金按照每人每年2萬元標準連續資助2—3年,精準引進一批現代煤化工、現代紡織、先進裝備制造、電子信息、新材料、生物醫藥、葡萄和枸杞產業、現代物流、文化旅游、現代金融等領域急需緊缺專業博士研究生。實施高層次人才柔性引進行動,通過掛職兼職、項目合作、聯合攻關、委托研發和特聘專家等方式,定向精準引進一批學術技術水平高、我區急需緊缺的高層次人才。鼓勵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和園區等建立院士工作站、"千人計劃"專家工作站、專家服務基地等,吸引高層次人才來我區開展創新研究,自治區根據創新活動、創新成果和產生的經濟社會效益情況,經評估考核后,給予院士工作站和"千人計劃"專家工作站每年10—20萬元經費補助,專家服務基地每年10萬元經費補助。開展"知名專家投智寧夏"高層次人才柔性掛職引進活動,圍繞各市縣(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以及企事業單位的需求,面向國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進一批高層次人才,擔任科技副縣(區)長、技術副總、首席專家、首席顧問等。鼓勵區內高校與國內"雙一流大學"結對共建,爭取5年內研究生導師中"雙聘"教授數量達到15%以上。對中央博士服務團成員和發達省份選派到我區掛職的博士等高層次專業人才,表現優秀、有意愿留在寧夏工作且我區急需緊缺的,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自治區《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規定,可以破格提拔使用或破格晉升職稱。實施"寧夏籍人才回鄉創新創業計劃",引導寧夏籍在外的各類人才回報家鄉,實現智力、技術、項目、資金回流。柔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在科研項目立項、科技成果獎勵和轉化收益分配等方面,享受我區同類人才待遇。柔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做出貢獻的,根據其業績和科研成果價值給予獎勵?!?/span>
? (五)千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培養計劃。深入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素質提升工程,辦好企業家講堂,突出抓好戰略思維、資本運作、風險防控、國際視野和自主創新能力培訓,培養1000名以上創新型企業家。建立企業培育和市場化選聘相結合的職業經理人制度。合理提高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市場化選聘比例,制定與之配套的薪酬管理、績效考核、股權激勵等政策,完善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人才中長期激勵措施。建立企業家人才庫,從國內外知名高校和培訓機構中遴選一批新型企業家培訓基地,重點培養高新技術企業、高成長性企業的經營管理人才。
? (六)萬名"雙創"人才培養計劃。大力倡導"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鼓勵青年科技人才、留學回國人才、中高等院校畢業生等創新創業,用5年時間培養"雙創"人才達到10萬名以上。提高自然科學基金、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等項目對各類青年創新人才的資助比例,45歲以下項目主持人員應不低于每年項目數量的40%。鼓勵符合條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申報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作站),對新獲批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作站)的依托單位,由自治區給予30—50萬元獎勵,資助其開展人才隊伍建設。支持博士后出站留寧創新創業,對簽訂3年以上聘用合同或注冊成立企業的,給予一定的科研項目經費資助。對畢業5年內在我區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根據創業項目評審情況,可提供10—30萬元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貸款期限延長至3年,并按規定享受財政貼息。大力發展眾創空間,對創建為國家和自治區級"雙創"示范基地的,分別給予1000萬元和500萬元獎勵;對獲批國家和自治區級企業"雙創"平臺(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分別給予200萬元和100萬元獎勵。加強青年"雙創"人才培養,通過創業訓練營、創客培訓班、創業大賽、創業輔導等方式,提升創業者的創業能力。對企事業單位和社會機構承辦具有影響力的創業沙龍、論壇、大賽等創新創業活動,可給予實際支出50%、每年最高50萬元資助。對取得自治區級及以上比賽前三名的個人和團隊,分別按大賽獎金額度的30%給予獎勵。
? (七)萬名高技能人才培養計劃。大力弘揚新時代工匠精神,培育技術技能型、知識技能型和復合技能型人才達到10萬名以上,逐步建立一支與我區經濟規模、產業結構、企業需求相適應的技能人才隊伍。引導區內院校積極對接產業需求培養高技能人才,自治區每年遴選3—5個急需特色專業,按照每個100萬元標準給予資助,支持其開展學科建設和技能人才培養。建設高技能人才培養平臺,對新認定為國家和自治區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的院校和企業,分別給予500萬元、100萬元補助;對認定為國家和自治區技能大師工作室的,自治區分別給予20萬元和10萬元專項補貼。鼓勵企業職工、職業院校師生參加各類技能競賽活動,獲獎者可按照有關規定破格晉升高級工、技師或高級技師;對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榮譽稱號的,分別按照每人10萬元、5萬元標準給予配套獎勵。完善多勞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政策,鼓勵企業設立"首席技師",可參照享受教授級待遇;引導企業按照技能等級合理確定技能人才薪酬水平,對受聘為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崗位的技能人才,可享受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工資福利待遇。
? (八)百個科技創新平臺建設計劃。未來5年,支持區內企事業單位加快建設100個以上高水平創新平臺。對承擔國家和自治區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重大創新平臺建設的,分別給予100—200萬元和50—100萬元人才隊伍建設經費支持;對創新能力強、成果轉化顯著、取得重大技術突破的創新平臺,單個平臺最高可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獎勵,獎勵資金用于人才隊伍建設。積極探索與中科院、中國工程院及有關高校合作建設"產業技術研究院"等創新平臺,吸引國內外科技人才和創新團隊來寧開展研發,推動科研成果落地轉化。支持以著名科學家命名并牽頭組建科學實驗室、研發中心等,自治區最高可給予300萬元人才隊伍建設經費支持。鼓勵企事業單位到區外、國(境)外設立研發中心(機構)等,吸引和使用創新人才,自治區給予其聘用人才費用30—50%的獎勵性資助,最高每年不超過100萬元。對全職引進的或我區培養的具有國內領先水平的科技創新團隊,可給予500—1000萬元經費支持;對柔性引進的高水平科技創新團隊,從事關鍵應用技術研究、高新技術產品研發等的,最高可給予200萬元經費支持。
? (九)百個人才高地建設計劃。實施"人才高地建設計劃",用5年時間打造100個以上在西部地區具有比較優勢的行業或企事業單位"人才小高地"。自治區各有關部門(單位)對建設行業類"人才小高地"負主體責任。各地各部門(單位)要確定一些人才工作基礎好的企事業單位,支持其提升人才發展水平,打造一批在西部地區領先的企事業單位類"人才小高地"。自治區人才專項資金對達到標準的行業類"人才小高地",給予50—100萬元人才隊伍建設經費資助;對企事業單位類"人才小高地",給予50萬元左右的人才隊伍建設經費資助。鼓勵各地各部門(單位)依托高新技術產業園、科技園等探索建設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推動人才服務社會化、市場化。
? (十)十個重點優勢產業人才支持計劃。圍繞做大做強工業主導產業、做優做精特色農業、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總體布局,實施10個重點特色產業人才支持計劃,培養引進一大批產業急需緊缺人才,以人才優先發展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實施現代煤化工產業人才集聚計劃,依托國家級寧東現代煤化工基地,聚焦煤制油、煤制烯烴及下游高附加值產品研發等關鍵領域,打造國內現代煤化工產業技術和人才集聚地和輸出地;實施現代紡織產業人才集聚計劃,依托自治區現代紡織產業園,培育棉紡、化纖、羊絨、亞麻、特種纖維等人才,構建現代紡織產業人才資源支撐體系;實施先進裝備制造業人才集聚計劃,依托石嘴山—銀川—吳忠先進裝備制造產業帶,聚焦高檔數控機床、智能儀器儀表、成套礦山機械等領域,建立比較完善的研發設計、成果轉化、生產技能人才體系;實施電子信息產業人才集聚計劃,依托中衛西部云基地、銀川大數據中心、銀川iBi育成中心等載體,著力打造電子信息產業人才孵化基地,形成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電子商務等人才集群;實施新材料產業人才集聚計劃,依托西部新材料產業基地建設,培養引進一批稀有金屬新材料、碳基材料、光伏材料、化工新材料等領軍人才;實施新能源和清潔能源產業人才集聚計劃,依托國家新能源綜合示范區建設,聚焦10大光伏發電園區、大型風電場和智能電網建設等,培養引進一批開展新能源領域關鍵技術研究、新能源綜合應用示范推廣的創新人才;實施葡萄產業人才集聚計劃,依托賀蘭山東麓百萬畝葡萄長廊,圍繞葡萄酒釀造、酒莊管理、市場營銷、品牌塑造等關鍵領域建設一支高水平人才隊伍;實施枸杞產業人才集聚計劃,依托百萬畝枸杞種植基地,組建品種選育、深加工利用、養生文化、市場營銷等專家團隊,打造全國枸杞技術創新活躍、枸杞產業人才集聚的高地;實施現代物流產業人才集聚計劃,依托絲綢之路經濟帶區域性國際物流中心建設,聚焦物流產業信息化、智能化、標準化等領域,培養引進一批現代物流產業創新創業人才;實施文化旅游產業人才集聚計劃,依托"一核兩帶三廊七板塊"全域旅游空間發展新格局,培育一批文化創意、旅游策劃、旅游產品開發、景區運營、智慧旅游等急需緊缺人才。未來5年,通過實施10個重點特色產業人才支持計劃,建設100個左右產業人才團隊,培養300名左右產業領軍人才。對新確定的自治區級產業人才創新團隊,培育期內由自治區人才專項資金給予50萬元資助,培育期滿考核優秀的再給予30萬元獎勵。?
? 三、創新人才政策,激發人才活力
? (十一)完善高層次人才引進政策。從區外全職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除享受用人單位各項引才待遇外,由自治區給予一次性生活補助獎勵和科研啟動資金。全職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與區內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其子女當年可在區內參加高考,享受與區內戶籍考生同類政策。區內事業單位招錄全日制博士、重點高校和重點學科(包括"雙一流大學"、原國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知名科研院所,教育部最新評估排名前10位學科)畢業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要專業對口且急需緊缺的,可不參加全區統一招錄考試,直接考察、考核錄用;碩士研究生在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一年且業績良好的,可評聘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制定自治區高層次人才優厚待遇實施辦法,建立高層次人才服務保障體系。對全職引進、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的一次性生活補助、補貼等,由自治區政府獎勵,依法免征個人所得稅,獎勵資金由自治區人才專項資金列支。
? (十二)完善定向選調生有關政策。自治區統一招錄的定向選調生身份為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對錄用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定向選調生,根據工作需要可安排到市和縣(區)機關工作,錄用后人事關系保留在錄用單位,須先安排到鄉鎮(街道)工作兩年。在鄉鎮(街道)工作滿兩年(含試用期一年)、德才表現突出和工作需要的,在市、縣(區)干部職數范圍內可依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規定,破格提拔使用,博士研究生安排副縣(處)級職務,碩士研究生安排正科級職務。對留在縣(區)工作的定向選調生,可納入當地后備干部管理。對錄用的博士、碩士定向選調生分別給予7萬元和3萬元一次性安家費,對直接錄用到鄉鎮(街道)工作滿3年的博士、碩士定向選調生,再給予3萬元基層工作補貼,但均須在我區工作5年以上。
? (十三)完善人才創新創業支持政策。科研成果轉化收益用于人員獎勵部分,可一次性納入高校和科研院所當年工資總額,但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額基數。鼓勵企業對科技人員實施股權、期權和分紅激勵。對國內外高層次人才帶技術、帶成果、帶項目來我區創新創業或轉化成果的,可采取項目支持、基金扶持、股權投資、稅收減免等方式給予資助和投資。對在科技創新領域做出突出貢獻的創新型人才,可破格評聘高一級職稱,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勵二等獎以上的科技創新團隊主要完成人(一等獎前8名、二等獎前5名),可破格評聘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已是正高級職稱的可提前晉級,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直接聘任。引進人才創辦的高新技術企業,企業所得稅減按15%稅率征收,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免征3年。引進人才創辦企業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所得,符合國家稅收政策規定的,免征增值稅。加快健全創新創業金融服務體系,探索開展"人才貸",持有自治區高層次人才優厚待遇證的人才,可以人才信用為擔保,向區內商業銀行申請50—200萬元低利率、無抵押貸款,為人才創新創業和改善生活提供支持。
? (十四)完善企業人才支持政策。依法依規保障國有企業在崗位設置、人員配備、職務評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權。支持國有企業對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實行協議工資制、項目工資制等。鼓勵國有企業對作出重要貢獻的人才實行獎勵,在單位工資總額外單列;國有科技型企業可采取股權出售、股權獎勵、期權分紅等方式,對重要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實施激勵;國有企業引進高層次和高技能人才產生的投入成本,可視為當年考核利潤。支持企業和艱苦邊遠地區引進人才,凡全職引進到企業、固原市及9個貧困縣(區)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的高層次人才,按照上浮30%的標準享受自治區給予的一次性生活補助和科研啟動資金;企業引進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等高層次人才,支付的合理的安家費、科研啟動資金等費用,可據實在計算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把非公有制企業人才培養、引進、使用、激勵納入全區人才發展總體布局,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引導各類人才向基層和生產一線集聚。
? (十五)完善人才安居政策。實行高校畢業生"零門檻"落戶,推行"先落戶后就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畢業生憑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即可在全區任一市、縣(區)辦理落戶手續。建立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落戶優待政策。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按照自治區《高層次人才優厚待遇實施辦法》確定的標準給予一定的安家費。自治區籌集建設人才公寓,供引進高層次人才、在站博士后和短期來寧工作的高層次人才臨時租住,租期不超過5年。對引進的外籍高端人才,持人才簽證以外的其他簽證來寧的,入境后可按規定申請變更為人才簽證或辦理居留證件;持工作簽證入境的,可辦理最高5年期外國人工作許可,并為其申請在華永久居留提供便利;已取得在華永久居留權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依法辦理永久居留許可?! ?/span>
? (十六)完善人才榮譽體系。設立"寧夏杰出人才獎",授予研究領域處于國家科技前沿、堅持全職潛心研究、具有國家級重大發現和重大成果的優秀人才,每3年評選一次,每次3名左右,給予每人100萬元獎勵。調整"寧夏塞上英才獎"評選周期和名額,每3年評選一次,每次評選10—20名,給予每人50萬元獎勵;開展"塞上名家"系列評選表彰活動,評選表彰"塞上名教師""塞上名醫師""塞上文化名家""塞上農業名師""塞上技能大師"等,每2年評選一次,每次各評選20名左右,給予每人5萬元獎勵。對入選"千人計劃""萬人計劃""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等國家級重點人才工程和獲得何梁何利獎、長江韜奮獎、中國戲劇"梅花獎"等國家級獎項的人員,可在職稱評審、薪酬待遇、資金扶持、政府特殊津貼、科研(創作)項目等方面予以傾斜,并給予相應配套獎勵。上述獎勵屬于自治區政府獎勵的,依法免征個人所得稅。自治區各類人才榮譽稱號和重大獎項評選,須堅持標準、公平公正、寧缺毋濫?! ?/span>
? 四、加強組織領導,健全保障機制
? (十七)加大黨管人才力度。各級黨委(黨組)要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大關于"堅持黨管人才原則,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加快建設人才強國"的新部署和新要求,結合自治區人才發展目標任務,切實履行好黨管人才職責。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帶頭抓好人才工作,領導班子成員要認真抓好分管領域人才工作。組織部門要在黨委領導下,履行好牽頭抓總責任,支持配合其他部門在職責范圍內開展工作。黨政職能部門和企事業單位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推動人才工作任務落實。強化市、縣(區)和部門(單位)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管理,建立人才工作專項述職制度,各級黨委書記向上一級黨委進行人才工作專項述職,各級人才工作領導(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向領導(協調)小組述職,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部長向上一級人才工作領導(協調)小組述職。國有企事業單位黨委(黨組)要加強內部人才隊伍管理,建立并執行有競爭性的職稱聘任和人才評選等制度。建立職稱和人才榮譽退出機制,對獲得高級職稱和榮譽稱號后不進取、不作為的,要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撤銷其職稱和榮譽稱號;違紀違法違規的,要依紀依法依規處理,并撤銷其職稱和榮譽稱號。
? (十八)加大人才政治引領和宣傳力度。加強對人才的政治引領和團結服務工作,定期組織高層次人才開展形勢政策教育、國情區情研修和休假療養,建立黨政領導干部直接聯系人才機制。各級黨委(黨組)在推薦確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時,要注意吸納一線專家和高層次人才中的先進模范人物。加大宣傳力度,及時總結各條戰線涌現出的領軍人才和優秀團隊典型,廣泛宣傳他們的先進事跡、高尚品德和科學精神,講好人才故事,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創造、尊重人才的濃厚氛圍。
? 本意見與現行相關政策有交叉重復的,按照"時間從新、標準從高、獎補不重復"的原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