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督辦檢查工作制度
日期:2016-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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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上級有關要求和學校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及時回應基層意見,加強學校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建設,現就做好督辦檢查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 一、督辦內容。一是上級部門重要文件通知、工作要求、會議精神、決定或指示在學校的貫徹落實情況;二是學校董事會、校長辦公會、黨委會和教學工作會等有關學校改革發展的重要決策或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三是學校領導批示、召開專題會議或交辦事項的落實情況;四是各級各類人員值班情況。
?? 二、督辦程序。一是落實責任單位。對督辦的各項任務,辦公室都要依據具體要求逐一進行分解立項,落實主辦部門、會辦部門和承辦部門。二是明確辦理時限。責成各相關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時間節點、預期目標等督辦的要求認真予以辦理,并將辦理情況和執行情況及時反饋至辦公室。三是做好歸檔備查。督辦事項辦結后,辦公室負責將各種有關的文字材料及時整理歸檔。
?? 學校辦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將督辦工作完成情況在全校予以通報,對出現的問題按照《銀川能源學院責任追究辦法》進行追責和處理。
?? (銀川能源學院督辦事項辦理情況報告單請在辦事指南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