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 根據自治區教育廳文件精神,2018年國家助學金評審工作已經啟動,現就做好具體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定原則
? 各學院嚴格按照《銀川能源學院學生手冊(2018版)》的要求,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開展國家助學金評審工作。
二、時間安排
(一)9月20日-9月27日,各學院進行評審,同時將擬獲國家助學金學生初審名單在本學院范圍內予以公示,公示時注意學生信息安全和隱私的保護;
(三)9月28日,各學院上報申請材料至學生資助服務中心(原圖書館一樓105室);
(四)9月28日-10月10日?學生處對各學院上報的學生材料進行復審,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審定并將評審結果在全校范圍內公示。
(五)公示無異議后,學生處將評審材料上報自治區教育廳資助管理中心。
三、申請材料
(一)《國家助學金申請表》、《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紙質版一式一份,并提供學生建檔立卡、低保證等貧困證明復印件;
(二)各學院評審報告和國家助學金匯總表紙質版一式一份;
(三)將"國家助學金學生初審名單表"電子版(Excel格式)發至學生資助服務中心郵箱:
99780018@qq.com。
附件1:
國家助學金申請表附件2:
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附件3:
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附件4:
2018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助學金匯總表